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1.3 全玻幕墙
11.3.1 墙面外观应平整,胶缝应平整光滑、宽度均匀。胶缝宽度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2mm。
11.3.2 玻璃面板与玻璃肋之间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mm;相邻玻璃面板的平面高低偏差不应大于1mm。
11.3.3 玻璃与镶嵌槽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胶应灌注均匀、密实、连续。
11.3.4 玻璃与周边结构或装修的空隙不应小于8mm,密封胶填缝应均匀、密实、连续。
    
      
11.3.2 玻璃面板与玻璃肋之间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mm;相邻玻璃面板的平面高低偏差不应大于1mm。
11.3.3 玻璃与镶嵌槽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胶应灌注均匀、密实、连续。
11.3.4 玻璃与周边结构或装修的空隙不应小于8mm,密封胶填缝应均匀、密实、连续。
条文说明
    11.3.1 因全玻幕墙外表面只有玻璃和胶缝,且玻璃透明,因此对墙面的平整度及缝宽要求较严格,缝隙的宽窄直接影响幕墙外表面的美观。与隐框幕墙一样,要求胶缝宽度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大于2mm。
11.3.2 全玻幕墙的玻璃面板由玻璃肋支承,本条规定了玻璃面板与玻璃肋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mm;相邻玻璃面板的高低偏差不应大于1mm。
11.3.3 玻璃与镶嵌槽的间隙关系到缝隙的宽窄和玻璃的安全。本条规定了玻璃与钢槽的间隙质量要求,胶缝应灌注均匀、密实、连续。
11.3.2 全玻幕墙的玻璃面板由玻璃肋支承,本条规定了玻璃面板与玻璃肋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mm;相邻玻璃面板的高低偏差不应大于1mm。
11.3.3 玻璃与镶嵌槽的间隙关系到缝隙的宽窄和玻璃的安全。本条规定了玻璃与钢槽的间隙质量要求,胶缝应灌注均匀、密实、连续。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11.2 框支承玻璃幕墙
 - 下一节:11.4 点支承玻璃幕墙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材料
 - 3.1 一般规定
 - 3.2 铝合金材料
 - 3.3 钢材
 - 3.4 玻璃
 - 3.5 建筑密封材料
 - 3.6 硅酮结构密封胶
 - 3.7 其他材料
 - 4 建筑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性能和检测要求
 - 4.3 构造设计
 - 4.4 安全规定
 - 5 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
 - 5.1 一般规定
 - 5.2 材料力学性能
 - 5.3 荷载和地震作用
 - 5.4 作用效应组合
 - 5.5 连接设计
 - 5.6 硅酮结构密封胶设计
 - 6 框支承玻璃幕墙结构设计
 - 6.1 玻璃
 - 6.2 横梁
 - 6.3 立柱
 - 7 全玻幕墙结构设计
 - 7.1 一般规定
 - 7.2 面板
 - 7.3 玻璃肋
 - 7.4 胶缝
 - 8 点支承玻璃幕墙结构设计
 - 8.1 玻璃面板
 - 8.2 支承装置
 - 8.3 支承结构
 - 9 加工制作
 - 9.1 一般规定
 - 9.2 铝型材
 - 9.3 钢构件
 - 9.4 玻璃
 - 9.5 明框幕墙组件
 - 9.6 隐框幕墙组件
 - 9.7 单元式玻璃幕墙
 - 9.8 玻璃幕墙构件检验
 - 10 安装施工
 - 10.1 一般规定
 - 10.2 安装施工准备
 - 10.3 构件式玻璃幕墙
 - 10.4 单元式玻璃幕墙
 - 10.5 全玻幕墙
 - 10.6 点支承玻璃幕墙
 - 10.7 安全规定
 - 11 工程验收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框支承玻璃幕墙
 - 11.3 全玻幕墙
 - 11.4 点支承玻璃幕墙
 - 12 保养和维修
 - 12.1 一般规定
 - 12.2 检查与维修
 - 12.3 清洗
 - 附录A 耐候钢强度设计值
 - 附录B 钢结构连接强度设计值
 - 附录C 预埋件设计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