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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科研教学实验区
4.6.1 科研教学实验区分为学生实验室和教学观摩实验室,宜符合本标准第4.2、第4.3节中实验室设计的相关规定。
4.6.2 教学观摩实验室应满足教学用仪器设备及实验台的布置要求,并应满足老师指导大量学生观摩实验的空间要求。
4.6.3 教学观摩实验室应按照教学过程设置学生停留及观摩空间,面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应满足观摩学生人数要求。
4.6.4 科研教学实验区应配备管理员室,其位置应靠近实验室。
4.6.5 科研教学实验区应设置与学生人数相适应的非实验储物空间与场所。
    
      
4.6.2 教学观摩实验室应满足教学用仪器设备及实验台的布置要求,并应满足老师指导大量学生观摩实验的空间要求。
4.6.3 教学观摩实验室应按照教学过程设置学生停留及观摩空间,面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应满足观摩学生人数要求。
4.6.4 科研教学实验区应配备管理员室,其位置应靠近实验室。
4.6.5 科研教学实验区应设置与学生人数相适应的非实验储物空间与场所。
条文说明
    4.6.1~4.6.5 科研教学实验区,特别是专科、本科生的实验室,应针对学生人数多、教学实验分组情况不同及实验人员非专业等特点,在保障学生的安全实验活动、安全疏散等前提下,对演示区、实验台、仪器柜、通风柜、非实验用储存柜等布置进行精心设计,如应提供与学生人数相符的存放衣物的收纳空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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