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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国际网间互联
	6.2.1 有国际业务需求时,公用互联网可与国外公用互联网互联。互联应通过批准的国际出入口节点实现。
	6.2.2 具备条件时,公用互联网可和2家或2家以上的国外公用互联网互联,实现互联网国际业务的疏通备份或分担。
	6.2.3 国际网间互联带宽应根据业务需求双方协商确定,带宽应满足业务互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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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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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术语
 - 2.2 代号
 - 3 网络组成与功能
 - 3.1 组成
 - 3.2 功能
 - 4 网络结构
 - 4.1 网络层次
 - 4.2 节点设置
 - 4.3 中继电路组织
 - 4.4 中继电路带宽计算
 - 5 路由协议与路由策略
 - 5.1 路由协议
 - 5.2 路由策略
 - 6 网间互联
 - 6.1 国内网间互联
 - 6.2 国际网间互联
 - 6.3 网间互联路由策略
 - 7 网络管理
 - 7.1 网管体系结构
 - 7.2 网管接口
 - 7.3 网管功能
 - 8 传送技术
 - 9 业务承载和接入
 - 10 编号方案、地址分配与域名系统
 - 10.1 编号方案
 - 10.2 地址分配
 - 10.3 域名系统
 - 11 网络性能与服务质量
 - 11.1 网络性能
 - 11.2 服务质量
 - 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 12.1 安全目标与框架
 - 12.2 安全管理
 - 12.3 内容安全
 - 12.4 业务安全
 - 12.5 网络安全
 - 13 设备配置原则
 - 14 机房设计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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