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0.1 一般规定
10.1.1 供暖与空气调节系统的冷源与热源应根据能源条件、能源价格和节能、环保等要求,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宜采用市政或区域热网提供的热源。
2 自建锅炉房的锅炉台数不宜少于2台。
3 低温空调系统冷源,宜根据气象条件、制冷工艺系统的特点及食品工艺的要求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10.1.2 分割车间、包装间及其他低温空调场所,当冷源采用乙二醇水溶液为载冷剂时,夏季供液温度宜取-3℃~0℃,冬季供液温度不宜高于40℃。
10.1.3 分割车间、包装间及其他低温或高湿空调场所,室内明装的空调末端设备应选用不锈钢外壳的产品。
10.1.4 车间生产时常开的门,当其两侧温差超过15℃时,宜设置空气幕或透明软帘。
10.1.5 室内温度低于0℃的房间,应采取地面防冻措施。
    
      
1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宜采用市政或区域热网提供的热源。
2 自建锅炉房的锅炉台数不宜少于2台。
3 低温空调系统冷源,宜根据气象条件、制冷工艺系统的特点及食品工艺的要求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10.1.2 分割车间、包装间及其他低温空调场所,当冷源采用乙二醇水溶液为载冷剂时,夏季供液温度宜取-3℃~0℃,冬季供液温度不宜高于40℃。
10.1.3 分割车间、包装间及其他低温或高湿空调场所,室内明装的空调末端设备应选用不锈钢外壳的产品。
10.1.4 车间生产时常开的门,当其两侧温差超过15℃时,宜设置空气幕或透明软帘。
10.1.5 室内温度低于0℃的房间,应采取地面防冻措施。
条文说明
    10.1.1 本条规定了选择冷源与热源的基本要求。
10.1.2 本条规定了分割车间、包装间等低温空调场所选择冷源与热源参数的一般要求。
10.1.3 分割车间、包装间等低温空调场所湿度很大,尤其是车间清洗时,室内空气湿度可达到饱和状态。空调末端设备选用不锈钢材质制造以防生锈,避免对食品产生污染。
10.1.4 对两侧温差较大且常开的门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减少因空气对流产生的冷、热量损失。
10.1.5 正常生产时,此类车间内的温度低于0℃,如果不采取地面防冻措施,地面下土壤将被逐渐冻结,并产生膨胀,形成地面冻鼓现象,影响车间使用。冻鼓严重的话还会对车间维护结构的基础产生破坏。
10.1.2 本条规定了分割车间、包装间等低温空调场所选择冷源与热源参数的一般要求。
10.1.3 分割车间、包装间等低温空调场所湿度很大,尤其是车间清洗时,室内空气湿度可达到饱和状态。空调末端设备选用不锈钢材质制造以防生锈,避免对食品产生污染。
10.1.4 对两侧温差较大且常开的门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减少因空气对流产生的冷、热量损失。
10.1.5 正常生产时,此类车间内的温度低于0℃,如果不采取地面防冻措施,地面下土壤将被逐渐冻结,并产生膨胀,形成地面冻鼓现象,影响车间使用。冻鼓严重的话还会对车间维护结构的基础产生破坏。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10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下一节:10.2 供暖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厂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 3.1 厂址选择
 - 3.2 总平面布置
 - 3.3 环境卫生
 - 4 建筑
 - 4.1 一般规定
 - 4.2 宰前建筑设施
 - 4.3 屠宰车间
 - 4.4 分割车间
 - 4.5 冷却间、冻结间、暂存间与发货间
 - 4.6 人员卫生与生活用房
 - 4.7 防火与疏散
 - 4.8 室内装修
 - 5 结构
 - 5.1 一般规定
 - 5.2 荷载
 - 5.3 材料
 - 5.4 涂装及防护
 - 6 屠宰工艺与分割工艺
 - 6.1 一般规定
 - 6.2 待宰挂禽
 - 6.3 致昏与宰杀
 - 6.4 浸烫与脱毛加工
 - 6.5 胴体加工、内脏摘除与冷却
 - 6.6 副产品加工
 - 6.7 分割加工与包装
 - 6.8 病害禽类胴体和病害禽类产品生物安全处理
 - 7 兽医卫生检验
 - 8 制冷工艺
 - 8.1 一般规定
 - 8.2 胴体的冷却
 - 8.3 产品的冻结
 - 9 给水排水
 - 9.1 一般规定
 - 9.2 给水及热水供应
 - 9.3 排水
 - 9.4 消防给水及灭火设备
 - 10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0.1 一般规定
 - 10.2 供暖
 - 10.3 通风与空调
 - 10.4 消防与排烟
 - 10.5 蒸汽、压缩空气、空调和供暖管道
 - 11 电气
 - 11.1 一般规定
 - 11.2 配电
 - 11.3 照明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