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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安全疏散
	6.4.1 图书馆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应分散布置。
	6.4.2 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1 占地面积不超过300㎡的多层书库;
	    2 建筑面积不超过100㎡的地下、半地下书库。
	6.4.3 建筑面积不超过100㎡的特藏书库,可设一个疏散门,并应为甲级防火门。
	6.4.4 当公共阅览室只设一个疏散门时,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
	6.4.5 书库的疏散楼梯宜设置在书库门附近。
	6.4.6 图书馆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可设置门禁系统,但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有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
条文说明
    
	6.4.1~6.4.6 本节各条规定均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内容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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