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1 一般规定
8.1.1 石油化工企业应设置与生产、储存、运输的物料和操作条件相适应的消防设施,供专职消防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使用。
8.1.2 当大型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建筑物区占地面积大于10000m2小于20000m2时,应加强消防设施的设置。
    
      
8.1.2 当大型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建筑物区占地面积大于10000m2小于20000m2时,应加强消防设施的设置。
条文说明
    8.1.1 “设置与生产、储存、运输的物料和操作条件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是指石油化工企业中,生产和储存、运输具有不同特点和性质的物料(如物理、化学性质的不同,气态、液态、固态的不同,储存方式不同,露天或室内的场合不同等),必须采用不同的灭火手段和不同的灭火药剂。
设置消防设施时,既要设置大型消防设备,又要配备扑灭初期火灾用的小型灭火器材。岗位操作人员使用的小型灭火器及灭火蒸汽快速接头,在扑救初起火灾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有便于操作人员掌握、灵活机动、及时扑救的特点。
8.1.2 当装置的设备、建筑物区占地面积在10000m2~20000m2时,为了防止可能发生的火灾造成的大面积重大损失,应加强消防设施的设置,主要措施有:增设消防水炮、设置高架水炮、水喷雾(水喷淋)系统、配备高喷车、加强火灾自动报警和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设置等。
 
设置消防设施时,既要设置大型消防设备,又要配备扑灭初期火灾用的小型灭火器材。岗位操作人员使用的小型灭火器及灭火蒸汽快速接头,在扑救初起火灾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有便于操作人员掌握、灵活机动、及时扑救的特点。
8.1.2 当装置的设备、建筑物区占地面积在10000m2~20000m2时,为了防止可能发生的火灾造成的大面积重大损失,应加强消防设施的设置,主要措施有:增设消防水炮、设置高架水炮、水喷雾(水喷淋)系统、配备高喷车、加强火灾自动报警和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设置等。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勘误表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火灾危险性分类
 - 4 区域规划与工厂总平面布置
 - 4.1 区域规划
 - 4.2 工厂总平面布置
 - 4.3 厂内道路
 - 4.4 厂内铁路
 - 4.5 厂际管道规划
 - 5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
 - 5.1 一般规定
 - 5.2 装置内布置
 - 5.3 泵和压缩机
 - 5.4 污水处理场和循环水场
 - 5.5 泄压排放和火炬系统
 - 5.6 钢结构耐火保护
 - 5.7 其他要求
 - 6 储运设施
 - 6.1 一般规定
 - 6.2 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
 - 6.3 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地上储罐
 - 6.4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
 - 6.5 灌装站
 - 6.6 厂内仓库
 - 7 管道布置
 - 7.1 厂内管线综合
 - 7.2 工艺及公用物料管道
 - 7.3 含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管道
 - 7.4 厂际管道敷设
 - 8 消防
 - 8.1 一般规定
 - 8.2 消防站
 - 8.3 消防水源及泵房
 - 8.4 消防用水量
 - 8.5 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
 - 8.6 消防水炮、水喷淋和水喷雾
 - 8.7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8.8 蒸汽灭火系统
 - 8.9 灭火器设置
 - 8.10 液化烃罐区消防
 - 8.11 建筑物内消防
 - 8.12 火灾报警系统
 - 9 电气
 - 9.1 消防电源、配电及一般要求
 - 9.2 防雷
 - 9.3 静电接地
 - 附录A 防火间距起止点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