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控制器 GB4717-2024
                
                    
					
					
						
						
						
                        
					
                     
                
                
                
                
                    
                 
                
   
            6.24 电源瞬变试验
	6.24.1 试验步骤
	6.24.1.1 连接试样到电源瞬变试验装置上,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24.1.2 开启试验装置,使试样主电源按“通电(9s)~断电(1s)”的固定程序连续通断500次,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试验后,按6.3.1~6.3.2的规定进行火灾报警功能测试;按6.5.1的要求使试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然后按5.4.3.3a)项要求对试样进行故障报警功能测试。
	6.24.2 试验设备
	    能产生满足6.24.1要求试验条件的电源装置。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