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建标107-2008
                
                    
					
					
						
						
						
                        
					
                     
                
                
                
                
                    
                 
                
	
   
                    
				 
               
                
            
            第七节 供应(消毒)室用房
	第六十九条 供应室宜设在业务区的适中部位,并相对独立。
	第七十条 供应室平面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和洁污分区的要求,消毒应与贮存、分发室相临,并设传递窗相通。购置安装的消毒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十一条 洗涤池宜设通用和专用两种。
		条文说明
	
    
	第六十九条 供应室位置选择要考虑与医疗区的便捷,并相对独立,利于卫生和管理。
	第七十条 供应室布置要洁污分区清楚,收受与分发界线分明,避免污染。
	第七十一条 洗涤要求。清洗量较小时可设通用洗涤池或采用双槽形式,清洗量较大时应分别设通用和专用洗涤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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