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建筑智能化各子系统的运行维护,各子系统无特殊要求的,均应按本章规定执行。
	4.1.2 本章所指的通用设施宜包括弱电间,线缆管道,电源,防雷与接地,计算机、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4 通用设施和软件系统
 - 下一节:4.2 弱电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