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1 一般规定
4.1.1 钼精矿焙烧宜采用多膛炉或回转窑焙烧工艺,不应采用反射炉生产工艺。
4.1.2 新建、扩建或改建企业焙烧钼精矿生产能力不应小于15000t/a。
4.1.3 焙烧钼精矿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焙烧钼精矿》GB/T 24482的有关规定。
4.1.1 通过十几年的技术革新,国内逐步发展出低碳焙烧多膛炉和回转窑,实现了能源的最大利用,达到了环保、全密闭、岗位卫生以及清洁生产的要求。
多膛炉焙烧能力大,目前国内正在使用的多膛炉钼精矿处理能力为55t/d~70t/d,单位焙烧钼精矿能耗小于120kgce/t。焙烧产出的烟气SO2浓度为1.7%~3.5%,制酸成本较低。多膛炉采用DCS控制,实现了温度、压力等参数的精准控制,自动化程度高,且密闭性好,实现了清洁生产。
国内正在使用的回转窑钼精矿处理能力为10t/d~15t/d,单位焙烧钼精矿能耗小于200kgce/t。焙烧产出的烟气SO2浓度为0.8%~4.0%。回转窑实现了能源的循环利用,对系统温度、压力等参数实现了精准控制,自动化程度高。
传统反射炉钼精矿处理能力为0.5t/d~2.0t/d,单位焙烧钼精矿能耗为700kgce/t~900kgce/t。焙烧产出的烟气SO2浓度小于1%,甚至小于0.5%。物料的焙烧过程全人工操作,工人劳动强度很大。生产过程产生大量粉尘,无法实现清洁性生产。
传统反射炉存在能耗高、尾气浓度低难以治理、处理能力小、劳动强度大等问题,已不能满足环保、职业卫生等相关政策要求。2012年发布的《钼行业准入条件》将反射炉工艺作为一种淘汰工艺后,整个钼行业不断提高多膛炉和回转窑技术应用水平,实现了钼焙烧的不断技术革新。
基于钼行业技术水平和节能、环保、职业卫生等要求,本标准将传统反射炉定为淘汰工艺。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4 焙烧钼精矿冶炼工艺
 - 下一节:4.2 多膛炉焙烧工艺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缩略语
 - 2.1 术语
 - 2.2 缩略语
 - 3 物料贮存及准备
 - 3.1 原材料
 - 3.2 辅助材料
 - 3.3 燃料
 - 4 焙烧钼精矿冶炼工艺
 - 4.1 一般规定
 - 4.2 多膛炉焙烧工艺
 - 4.3 回转窑焙烧工艺
 - 4.4 焙烧烟气处理
 - 4.5 焙烧钼精矿块的生产
 - 5 钼铁冶炼工艺
 - 5.1 一般规定
 - 5.2 配料
 - 5.3 熔炼
 - 5.4 钼铁锭清理、破碎和筛分
 - 6 钼酸铵湿法提取工艺
 - 6.1 一般规定
 - 6.2 四钼酸铵湿法工艺
 - 6.3 七钼酸铵湿法工艺
 - 6.4 二钼酸铵湿法工艺
 - 7 纯三氧化钼制备工艺
 - 7.1 一般规定
 - 7.2 纯三氧化钼制备
 - 8 钼粉制备工艺
 - 8.1 一般规定
 - 8.2 钼粉制备
 - 9 总平面和车间配置
 - 10 冶金计算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