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524-2010
                
                    
					
					
						
						
						
                        
					
                     
                
                
                
                
                    
                 
                
	
   
                    
				 
               
                
            
            6.1 一般规定
6.1.1 工程竣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项目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内容全部完工,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应视为竣工。
2 工程竣工后,应由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竣工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安装的主要设备、工程质量自我评估、维修服务条款及竣工核算报告等。
6.1.2 工程验收应按先设备、材料,后系统的顺序进行。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6 系统工程竣工验收
 - 下一节:6.2 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