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 GB51092-2015
                
                    
					
					
						
						
						
                        
					
                     
                
                
                
                
                    
                 
                
	
	
	
   
                    
				 
               
                
            
            14.5 安全色、安全标志
14.5.1 易发生事故与危害的设备、管道及地点应涂安全色和设置安全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色》GB 2893和《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的有关规定。
14.5.2 严禁随意开启和关闭的阀门应加锁,并应挂以明显的标志牌。
14.5.3 传动设备除应设置防护罩外,还应设置安全标志。
		条文说明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的设置和标志要求应在设计说明书中说明。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14.4 防烫
 - 下一节:14.6 噪声防护、防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