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354-2014
                
                    
					
					
						
						
						
                        
					
                     
                
                
                
                
                    
                 
                
                    
				 
               
                
            
            15.9 标准时钟系统
15.9.1 体育建筑的标准时钟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准时钟系统应具备自动校时功能,应能显示标准时间、正计时、倒计时,并可人工设定显示模式;标准时钟系统宜采用母钟、子钟组网方式;
2 母钟应采用主备冗余方式,应具有接收校时信号的功能,并应向其他有时基要求的系统提供同步校时信号;
3 子钟应具备实时监控、倒计时设定等功能。
15.9.2 体育建筑宜在竞赛区、观众区、运动员区、竞赛管理区、新闻媒体区、贵宾及官员区、场馆运营区、赞助商区及安保区等区域设置子钟。
	
   
1 标准时钟系统应具备自动校时功能,应能显示标准时间、正计时、倒计时,并可人工设定显示模式;标准时钟系统宜采用母钟、子钟组网方式;
2 母钟应采用主备冗余方式,应具有接收校时信号的功能,并应向其他有时基要求的系统提供同步校时信号;
3 子钟应具备实时监控、倒计时设定等功能。
15.9.2 体育建筑宜在竞赛区、观众区、运动员区、竞赛管理区、新闻媒体区、贵宾及官员区、场馆运营区、赞助商区及安保区等区域设置子钟。
		条文说明
	
    
	15.9.1 标准时钟系统能为比赛场地内工作人员和运动员、观众提供标准、统一的时间,体育建筑智能化系统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获取标准时钟系统数据库服务器中的标准时间,用于同步智能化系统中的各子系统的工作。
	    北斗卫星定位系统或GPS系统的校时接收机需具备多通道、接收多颗卫星信号的能力,对标准时间的同步误差小于1ms,同时具备工业标准的信号输出接口。
	    母钟、子钟需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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