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管法隧道设计标准 GB/T 51318-2019
                
                    
					
					
						
						
						
                        
					
                     
                
                
                
                
                    
                 
                
	
	
	
	
   
                    
				 
               
                
            
            13.4 移动干坞
	13.4.1 移动干坞选择的驳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驳船甲板面的有效使用面积除应满足最大管节外包尺寸外,还应满足管节外模板架设、外部人行楼梯安装、内模板退出空间等施工场地要求;
	
		    2 驳船的最大载重量不应小于最大管节重量及其他临时施工机械重量;
	
		    3 驳船的刚度应满足管节预制精度要求;
	
		    4 驳船应具有下潜功能,最大下潜深度应满足管节与驳船分离要求;
	
		    5 对管节预制、拖航、下潜等工况应进行驳船的稳定性验算。
	
		13.4.2 驳船码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浮运航道的通航限界应满足驳船拖航浮运要求;
	    2 浮运航道应满足驳船拖航宽度及水深要求;
	    3 码头场地应满足管节预制施工场地要求;
	    4 预制管节的驳船港池设计最低水位不应小于驳船最大荷载的吃水深度。
	13.4.3 驳船上应建立独立的测量系统。
	13.4.4 驳船甲板面应设置找平层、导水设施,满足场地平整度及管节起浮要求。
	13.4.5 管节应在下潜区进行检漏,下潜区尺寸应满足驳船所需的平面操作空间及水深要求,下潜区底标高可按下式确定:

		    式中:
	
		    Hh——管节脱离驳船时设计水位(m); 
	
		    H——管节外包高度(m);
	
		    hg——管节干舷高度(m); 
	
		    Hs——管节底部至驳船甲板面的起浮安全距离(m),不小于0.5m;
	
		    H1——驳船船体高度(m)。
		条文说明
	
    
	13.4.1 1沉管法隧道管节结构外模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型钢肋板、钢板内模加对拉螺栓方式,这种方式模板占用空间厚度一般为400mm左右;另一种是钢桁架加钢板内模方式,占用空间厚度可达2500mm左右,管节单侧的驳船甲板面富裕宽度应根据模板架立空间、临时楼梯空间人行或推车空间等确定。在广州仑头隧道移动干坞方案中,船舶甲板的宽度为31.6m,管节的宽度为23m,模板厚度为400mm,人行楼梯宽度为700mm,人行和推车空间为2500mm,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已比较拥挤。因此,建议驳船甲板单侧富裕宽度不小于4m。
	    管节内模钢台车的单节长度一般为20m左右,考虑到台车推出管节,并考虑一定的操作空间,前后两端驳船甲板的富裕宽度一般不宜小于30m。
	    3 当驳船刚度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加固船体桁架或表层铺设钢筋混凝土平台措施使其满足要求。
	    5 当驳船稳定性不满足要求时,可通过往压载水舱注水调节或增设稳定浮箱等方式使其满足要求。
	13.4.3 船舶在水中易晃动,常规的基于大地坐标建立的坐标体系已不再适用,需建立驳船甲板面独立的测量系统,进行管节制作时的测量精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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