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 GB/T50165-2020
                
                    
					
					
						
						
						
                        
					
                     
                
                
                
                
                    
                 
                
	
   
                    
				 
               
                
            
            9.1 一般规定
	9.1.1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
1 竣工报告和竣工图纸,并在文字和图纸中注明施工中所有更改的内容;
1 竣工报告和竣工图纸,并在文字和图纸中注明施工中所有更改的内容;
	    2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3 材料和材质状况报告,及相关试验、检测报告;
	    4 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程洽商记录;
	    5 工程影像资料;
	    6 施工日志;
	    7 初验结果及整改检查报告。
	9.1.2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工程验收后应将所有资料及时归档。
		条文说明
	
    9.1.1工程验收应有书面材料为依据,故规定施工单位在提请验收时,应提出本条文所规定的全套资料,供现场查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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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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