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附录B 系统功能核查表
	B.0.1 系统功能核查表宜符合表B.0.1的规定。
	表B.0.1 系统功能核查表

		条文说明
	
    
	    1 首次接手系统运行或维护的单位核查系统时填写此表。
	    2 一个分部或子分部(子系统)填写一张表。
	    3 核查对象分为设备、设施和系统三种类型:
	    设备:系统主要设备,核查的设备及其功能项,根据系统运行维护的要求填写;
	    设施:相关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运行、维护范围内的主要设施,核查其现状;
系统:系统主要功能,根据本规范对应系统的运行、维护要求填写。
系统:系统主要功能,根据本规范对应系统的运行、维护要求填写。
	    具体表格见表1~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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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一节:附录C 系统运行记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