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用户电话交换系统的系统运行、系统维护和系统维修。
	6.1.2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运维的对象宜包括用户电话交换机、话务台、终端及辅助设备、调度系统、会议电话系统和呼叫中心。
	6.1.3 本系统的运维对象应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产品。
		条文说明
	
    6.1.2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由用户电话交换机、话务台、终端及辅助设备组成。其中,用户电话交换机可分为PBX、ISPBX、 IP PBX、软交换用户电话交换机等,终端可分为PSTN终端、 ISDN终端、IP终端等。调度系统由调度交换机、调度台、调度终端及辅助设备组成。会议电话系统由会议电话汇接机、会议电话终端及辅助设备组成。呼叫中心由电话交换机、CTI服务器、 IVR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Web/E-mail服务器、WAP服务器、座席、局域网交换机、防火墙、路由器等设备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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