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4.7 软件系统
	4.7.1 操作系统的运维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定期查杀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
	    2 及时安装操作系统补丁程序;
	    3 定期整理磁盘碎片和磁盘文件;
	    4 定期审查系统日志;
	    5 备份和更新计算机设备驱动程序。
	4.7.2 数据库管理系统的运维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及时进行数据库数据、日志备份或恢复;
	    2 数据库安全性和完整性的调整;
	    3 数据库崩溃时,进行重组与重构,并导入备份数据。
	4.7.3 应用软件的运维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按照软件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日常操作,定期进行维护;
	    2 值班员及时准确填写软件操作日志,管理员定期查阅软件操作日志;
	    3 操作日志中应记录软件出现的问题;
	    4 按应用软件要求测试和验证报表输出功能;
	    5 对软件参数配置进行备份,定期备份运行数据,清理垃圾数据;
	    6 软件重新安装应导入正确的备份配置,测试和验证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7 软件打补丁或版本升级前应对原程序和数据进行备份。
		条文说明
	
    4.7.1 应定期对软件系统进行技术维护、性能评估及安全评估,确保建筑智能化系统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应用软件安全、稳定、持续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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