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标准 CJJ/T314-2022
                
                    
					
					
						
						
						
                        
					
                     
                
                
                
                
                    
                 
                
	
续表 9.3.3
	
	
	
	
	
		
		
	
   
            9.3 高架结构
	9.3.1 列车荷载竖向动力作用应按列车竖向静荷载乘以动力系数(1+μ)确定,动力系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B10002的规定取值。实体墩台、基础、土压力计算可不考虑动力作用。支座动力系数可采用桥梁结构的动力系数。
	9.3.2 在列车竖向静荷载作用下,梁体的竖向挠度不应大于表9.3.2规定的限值。
	表9.3.2 梁体的竖向挠度限值
	
	

		9.3.3 在列车竖向静荷载作用下,桥梁梁端竖向转角(图9.3.3)限值应符合表9.3.3的规定。对于无砟道床桥梁,当梁端转角限值不满足表中限值要求时,应对梁端轨道结构和扣件系统受力进行检算。
	
		表9.3.3 梁端竖向转角限值

续表 9.3.3

	注:相邻两孔梁的转角之和(θ1+θ2)除应满足本条规定的限值外,每孔梁的转角尚应满足本条中桥台与桥梁之间的转角限值规定。

		9.3.4 桥上铺设无缝线路且不设钢轨伸缩调节器的双线及多线简支梁桥,桥墩的墩顶纵向最小水平线刚度限值应根据梁-轨共同作用计算确定,不作计算时可按表9.3.4的规定取值。单线桥梁桥墩纵向水平线刚度限值应取用表中值的0.6倍。
	
		表9.3.4 墩顶纵向最小水平线刚度限值

		注:不设钢轨伸缩调节器的连续梁,当联长小于列车编组长度时,以联长为跨度,按跨度与30m相比增大的比例增大刚度;当联长大于列车长度时,以列车长为跨度,按跨度与30m相比增大的比例增大刚度;对于连续刚构桥,计算其刚度时可取刚构墩的纵向合成刚度。
	
		9.3.5 在列车竖向静活载、横向摇摆力、离心力、风力和温度的作用下,墩顶横向水平位移引起的桥面处梁端水平折角或水平位移(图9.3.5)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跨度小于40m的梁端水平折角不应大于1.5‰;
	
		    2 跨度大于或等于40m的梁端水平折角不应大于1.0‰。
	
			图9.3.5 梁端水平折角示意图
1一水平折角计算点;2一桥墩零位移;3一桥墩计算位移;
		1一水平折角计算点;2一桥墩零位移;3一桥墩计算位移;
			4一桥面中心线;5一水平折角
	
		条文说明
	
    
	9.3.1 本标准列车最高运行速度大于120km/h,动力系数μ值按现行行业标准《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B10002的规定取值,不予折减。
	9.3.3 梁端竖向转角是桥梁设计的重要参数,与线路的运行速度、列车运行的平顺性和舒适度等因素有关,本标准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20km/h~160km/h,本条引用了《市域铁路设计规范》T/CRSC0101-2017的相关规定。
	9.3.4 墩顶纵向线刚度限值,针对市域快线高架区间常用的等跨布置25m、30m、35m、40m简支梁参考《市域铁路设计规范》T/CRSC0101-2017的相关规定取值。
	9.3.5 在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20km/h~160km/h条件下,桥梁墩顶水平位移直接影响到列车运行安全性和旅客乘车舒适度,控制墩顶横向水平位移就是控制梁端水平折角,本条引用《市域铁路设计规范》T/CRSC0101-2017的相关规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