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 JGJ6-2011
                
                    
					
					
						
						
						
                        
					
                     
                
                
                
                
                    
                 
                
            附录E 地基反力系数
E.0.1 黏性土地基反力系数应按下列表值确定:
   
	表E.0.1-1 L/B=1
	
	

		表E.0.1-2 L/B=2~3
		
		表E.0.1-3 L/B=4~5
		
		表E.0.1-4 L/B=6~8
		
E.0.2 软土地基反力系数按表E.0.2确定。
		表E.0.2 软土地基反力系数
		
E.0.3 黏性土地基异形基础地基反力系数按下列表值确定。
		表E.0.3-1
		
		表E.0.3-2
		
		表E.0.3-3
		
		表E.0.3-4
		
		表E.0.3-5
		
E. 0.4 砂土地基反力系数应按下列表值确定。
		表E.0.4 L/B=1
		
		续表E.0.4-1
		
		表E.0.4-2 L/B=2~3
		
		表E.0.4-3 L/B=4~5
		
		注:1 以上各表表示将基础底面(包括底板悬挑部分)划分为若干区格,每区格基底反力=(上部结构竖向荷载加箱形基础自重和挑出部分台阶上的自重/基底面积)×该区格的反力系数。
		       2 本附录适用上部结构与荷载比较匀称的框架结构,地基土比较均匀、底板悬挑部分不宜超过0.8m,不考虑相邻建筑物的影响以及满足本规范构造要求的单幢建筑物的箱形基础:当纵横方向荷载不很匀称时,应分别将不匀称荷载对纵横方向对称轴所产生的力矩值所引起的地基不均匀反力和由附表计算的反力进行叠加。力矩引起的地基不均匀反力按直线变化计算。
		       3 本规范表E.0.3-2中,三个翼和核心三角形区域的反力与荷载应各自平衡,核心三角形区域内的反力可按均布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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