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2011
                
                    
					
					
						
						
						
                        
					
                     
                
                
                
                
                    
                 
                
	
   
                    
				 
               
                
            
            7.3 电缆布线
	7.3.1 无铠装的电缆在住宅建筑内明敷时,水平敷设至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2.5m;垂直敷设至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1.8m。除明敷在电气专用房间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7.3.2 220/380V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与1kV以上的电力电缆在住宅建筑内平行明敷设时,其净距不应小于150mm。
		条文说明
	
    7.3.2 条文中净距不应小于150mm取值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8.7.5条第3款;平行明敷设包括水平和垂直平行明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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