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58-2009
                
                    
					
					
						
						
						
                        
					
                     
                
                
                
                
                    
                 
                
   
                    
				 
               
                
            
            7.14 接地装置
	7.14.1 变配电所的接地网、各防雷装置的接地引下线、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应每年检查一次;车间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及中性线每年应至少检查2次。
	7.14.2 接地装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地线应接触良好,无松动脱落、砸伤、碰断及腐蚀现象。
	    2 地面以下50cm以上部分的接地线腐蚀严重时,应及时处理。
	    3 明敷设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包括三相五线制的保护零线)表面涂层脱落时,应及时补漆。
	    4 接地线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接地体被扰动露出地面,应及时进行恢复维修,其周围不得堆放有强烈腐蚀性的物质,对含有重酸碱、盐或金属矿岩等化学成分土壤地带以及面灰焦渣地带的接地装置,每10年应挖开局部地面进行检查,观察接地体腐蚀情况,对有电腐蚀地区的接地装置,不超过5年应挖开检查,接地体腐蚀1/3时,应更换接地体。
	    6 测量接地电阻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的规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7.13 防雷与过电压保护装置
 - 下一节:7.15 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