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33-2014
                
                    
					
					
						
						
						
                        
					
                     
                
                
                
                
                    
                 
                
                    
				 
               
                
            
            6.1 一般规定
6.1.1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根据会展建筑的不同功能、类别、负荷性质、容量及可能的发展等因素确定。
6.1.2 低压配电及配电线路布线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有关规定。
   
6.1.2 低压配电及配电线路布线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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