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9.1 一般规定
	9.1.1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范围,开展相关服务工作,编制相关服务工作计划。
	9.1.2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规定汇总整理、分类归档相关服务工作的文件资料。
		条文说明
	
    9.1.1相关服务范围可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保修阶段的工程管理服务工作。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中一项、多项或全部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相关服务工作计划应包括相关服务工作的内容、程序、措施、制度等。
相关服务工作计划应包括相关服务工作的内容、程序、措施、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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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一节:9.2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
 
